消费者权益日 | 南宁市成立汽车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室

发布时间:2022/3/15 18:46:00
作者:鲁明集团 来源:企迪网 阅读量:

企迪网讯(编辑刘欣)随着汽车行业向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加速推进,以及销售主体多元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流通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期。但与此同时,消费者在买车、用车过程中遭遇利益纠葛的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

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司法局、广西汽车流通协会举行《南宁市辖区汽车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为“汽车消费纠纷联动调解室”揭牌,标志着南宁市实现了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改革在广西汽车消费领域的零突破。

据了解,“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年均收到800-900起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去年更是突破了1000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机动车所所长易业浩介绍,其中,汽车消费的退订、附加服务的收费、质量问题的举证是汽车消费纠纷的主要类型。

同时,汽车消费纠纷由于涉及金额大、专业性强、举证难,一直是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近两年,南宁市法院共受理汽车消费领域纠纷案件共1502件,呈逐年增长趋势。

据了解,本次《合作协议》的共同签署,将建立健全汽车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及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补充作用,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夯实调解效用,固化调解成果,从而构建起“法院+监管部门+调解组织”的多元化解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投诉+调解+确认”的一站式解纷服务。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唐兴中表示,消费者在汽车销售、使用以及维修的过程中产生矛盾时,往往会直接到法院立案。在合作协议签署后,消费者有关汽车的矛盾纠纷可以先推送到行业组织去进行调解,用专业的人员以及法定的程序进行调解,达到双方共同满意的法律效果。

同时,经该调解室组织调解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减轻当事人诉讼压力和成本,从而提高消费调解的成功率,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立纠纷调解组织,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已成为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对此,您怎么认为呢?

供图:鲁明集团

关键词:汽车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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