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公告拒收现金者罚

发布时间:2020/12/16 11:09:00
来源:企迪网 阅读量: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第18号公告,进一步普及现金收付规范要求,其中强调,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实际上,央行2018年发布的第10号公告就明确了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经过几年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特别是今年疫情又对现金收付环境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机构明确标识‘不收现金’,是一定要处罚的。对一些没有现金会寸步难行的场景也会重点关注。”,今年9月以来,央行各地分支行开展集中整治,目前正抓紧时间梳理,以判别是否需要开具罚单。



关键词:央行,公告,现金

版权声明

本网仅为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不对发表、转载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们尊重并感谢每一位作者,均已注明文章来源和作者。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邮箱:service@qeerd.com,投稿邮箱:tougao@qeerd.com

互联网大数据传播推广,百家媒体矩阵同步宣传报道!

  • 文章 (篇)300
  • 阅读 (次)21.9万
  • 小编推荐
    更多

    推荐专栏

    更多

    推荐报告

    • 微博二维码

    • 微信二维码

    寻求报道:logan@qidiwang.com商务合作:logan@qidiwang.com

    求职应聘:logan@qidiwang.com市场合作:logan@qidiwang.com

    企迪网24小时热线电话:029-8925814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8:30)

    总部:北京市顺义区旭辉空港中心A座十层 | 西安: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风憬天下2期17号二单元楼1102室

    工信部ICP备案号:陕ICP备17012874号-57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陕)字第01864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81217 | 陕公网安备:61011602000585号

    版权所有:北京企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企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