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讲堂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专家看点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0/11/16 16:39: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国互联网协会 阅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中国人大网上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为深化会员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20年11月12日下午以线上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名师讲堂第四期:《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专家看点交流会,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主持。

会议邀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两位专家从个人信息权益的性质及其救济机制、《草案》重点条款和企业合规指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回应了会员企业对于个人信息获取相关场景、企业责任、相关法规辨析等问题。

周学峰指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是《个人信息保护法》首要立法目的,整部法案所确定的规则体系围绕着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展开。《草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益进行保护:一是通过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处理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宣示个人信息主体的权益,并且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相应义务;三是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监管体制,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公法救济途径;四是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与《民法典》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以及侵权责任法相衔接,从而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完整的权利救济体系。

方禹分析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在网络立法领域的定位和意义,并对《草案》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长臂管辖、个人信息定义和处理、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共同决定和连带责任、自动化决策、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等有关重点条款进行了逐一解读。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作会议总结发言。他表示,科学技术不断革新,信息经济快速发展,个人隐私权益与社会经济利益之间的对立关系更为明显,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的大量、迅速汇聚使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期待互联网企业始终坚持以维护用户权益为中心,积极创新、加强自律、完善管理,合规使用数据,共同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协会将努力做好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与行业各方共同努力,引导推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新浪网、中国网、去哪儿网、波克科技、虎牙、酷我音乐、高德地图、咪咕等100余位会员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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