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权益 化解风险 ——浙江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

发布时间:2024/3/15 13:58:00
来源: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阅读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14日联合浙江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3.15”浙江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启动会。这也是该省首次统筹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全行业力量共同开展315活动。 

今年315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将联合相关单位,组织线下各级机构网点,以“守护钱袋子”为主题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短视频宣传,并通过建立金融消费知识教育宣传网格图谱,开展网格化教育宣传。其中,将重点利用“社区食堂”“养老院”“乡村大礼堂”等平台开展更高触达率的“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同时结合“开学季”重点开展大学“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浙江围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点和金融“共享法庭”建设。目前浙江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已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点303个,辖内10个地市(不含宁波)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6家主要机构网点已设立金融“共享法庭”超过400家。

启动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两个示范点评选标准,持续推动机构通过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点创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进一步发挥在线调解优势,实现金融“共享法庭”扩面、提标、增效。

为充分发挥好统筹金融消保工作的职能,活动期间,12家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机构签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作协议”,通过建立联合党建、日常交流互鉴、活动协办支持、教育宣传资源共享和渠道互惠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深化“做金融明白人”浙江金融教育宣传品牌,推动行业提升服务消费者的能力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供图: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关键词: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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